您的位置: 新聞中心 》
壓力變送器對于大家來說都是比較熟悉的產品了,相信大家對于它的檢定規程也是很有興趣的,它的檢定規程主要是由兩個大的部分組成的,概述和技術要求。下面就來詳細講解。 本規程適用于新制造、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壓力變送器(或差壓變送器)的檢定。 一、 概述 1.是種將壓力變量轉換為可傳送的統一輸出信號的儀表,而且其輸出信號與壓力變量之間有一給定的連續函數關系,通常為線性函數。 2.壓力變量包括正、負壓力,差壓和絕對壓力。 3.有電動和氣動兩大類,電動的統一輸出信號為0~10mA,4~20mA(或1~5V)的直流電信號,氣動的統一輸出信號為20~100kpa的氣體壓力。 4.按不同的轉換原理可分為力(力矩)平衡式、電容式、電感式、應變式和頻率式,等等。 二、 技術要求 1 外觀 1.1 銘牌應完整、清晰、應注明產品名稱、型號、規格、測量范圍等主要技術指標,高、低容室應有明顯標記,還應標明制造廠的名稱或商標、出廠編號、制造年月。 1.2 零部件應完整無損,緊固件不得有松動和損傷現象,可動部分應靈活可靠。 1.3 新制造的壓力變送器的外殼、零件表面涂覆層應光潔、完好、無銹蝕和霉斑,內部不得有切屑、殘渣等雜物,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壓力變送器不允許有影響使用和計量性能的缺陷。 2 密封性 變送器的測量部分在承受測量上限壓力(差壓壓力變送器為額定工作壓力)時,不得有泄漏和損壞現象 |
推薦產品
相關閱讀